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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还不够多,如何做?

  • 联众汽车网
  • 2021-02-02 22:33
顺创调研

措施一:坚持宣传先行 增强安全意识

 

南宁交警结合“零酒驾”创建、“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以及南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专项活动,深入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乡镇(乡村)、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销售点,通过文艺演出、播放视频、张贴海报、设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并通过12123短信平台和高德、百度导航软件,精准推送交通安全提示信息,让“一盔一带”安全理念深入人心,提高群众知晓度。

 

2020年,南宁交警共开展“一盔一带”主题宣传活动30多场次,网络直播活动16次,制作发放宣传资料100万份,通过短信平台发送有关信息700万余条。

 

“我们在车管所、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窗口、执勤执法站点等摆放宣传展板,播放宣传视频,在市区人流车流密集的路口、村委会利用移动数码音箱和农村‘大喇叭’,围绕‘一盔一带’主题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李少辉介绍说,2020年,南宁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城市治理提升年”活动和“创城百日攻坚行动”,交警部门主动商请南宁市文明办,把“一盔一带”守护行动列入全市交通文明创建工作中。这一做法很快得到多部门的响应与配合,形成了多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协同共治的良好格局。

 

措施二:发动各方力量 普及安全头盔

 

“我们一家人比赛谁答题答得快、答得准,就有机会拿到安全头盔。”市民张女士乐呵呵地告诉记者,她得知南宁交警部门推出“在线交通安全知识答题送头盔”活动后,发动家人一起参加,最终全家人都赢得了安全头盔。“这样的活动很好,希望以后多搞。”张女士说。

 

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来,南宁交警积极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推广“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模式,推动在车辆生产、销售环节配备安全头盔。发动保险企业开发电动自行车保险业务,推广“买保险送头盔”模式。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与爱心企业等联合开展交通安全答题有奖、捐赠头盔等活动,为在用车辆配备头盔,并鼓励企事业单位将安全头盔作为劳动保护用品配发给有需要的职工。2020年交警部门先后组织策划“一盔一带”社会集中捐赠活动10余场次,累计捐赠头盔2万余顶。

 

除了上述举措,南宁交警还在街头试点推行头盔“共享”模式,方便群众使用。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骑手在电动自行车教育学习点扫码登记之后,可以借取安全头盔,48小时内归还原处。

 

市民梁永灵先生参与过“共享头盔”活动,他表示,“共享头盔”的实施引导并教会大家学会珍爱生命,从我做起,从头做起,市民的素质因此得到有效提高。

 

措施三:部门行业协同 增强示范效应

 

外卖、快递人员被称为“城市的毛细血管”,他们每天穿梭在大街小巷,其交通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城市文明形象。在开展“一盔一带”活动中,南宁交警充分发挥重点行业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快递、外卖企业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配齐头盔并规范佩戴。

 

“骑手不佩戴安全头盔上路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我们对其进行通报,并对外公布行业企业安全头盔佩戴及严重交通违法情况。”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负责人黄涛涛表示。

 

南宁交警还联合外卖、快递企业,组建交通安全劝导队,由各家企业轮流安排骑手到不同的路口路段,在送餐(货)高峰时段与执勤交警一起开展交通安全劝导,重点督促外卖、快递骑手佩戴安全头盔。

 

同时,南宁市公安局要求全体民警、辅警带头正确佩戴头盔,并向有关行政执法单位发函,提醒告知执勤执法人员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头盔,为群众做示范。

 

公务员带头,外卖、快递人员骑手响应,南宁交警在“一盔一带”活动中推行“一带一”“一带N”的管理模式,带动更多骑手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出行。如今,骑手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成了南宁街头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措施四:坚持依法治理 完善地方法规

 

2020年9月1日,《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其中对骑行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推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开展常态长效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以这部地方性法规的颁布施行为契机,南宁交警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巩固深化“以学促管、学罚结合”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南宁经验”,依托市区主要路口路段上设置的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学习点,对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当事人,除了依法予以罚款处罚,还采取观看警示教育录像、现场抄写交通安全法规、民警讲解交通安全知识、上路参与执勤体验等方式,就地就近、灵活机动地组织违法当事人参加交通安全学习,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交通秩序是严管出来的。”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罗义学说,这几年交警部门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严查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超载、闯红灯、占道、逆行等违法行为,2020年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35.2万起。

 

随着春节临近,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南宁交警进一步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其中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之一就是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在1月27日的统一行动中,交警部门共查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3310起。

 

交警部门在1月2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一组数据:2020年,全市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3.18%。但是,仍占全年事故死亡总人数的34.30%。据了解,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让行、酒后驾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占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占比较大。

 

“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治理工作任重道远,需要久久为功。特别是城郊接合部和农村地区,宣传引导和执法查纠力度还不够,村民的安全意识仍较薄弱,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安全文明出行的习惯还没有形成。”蒋卫红说,今年南宁交警部门将深化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持续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创新方式方法,巩固治理成果,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道路交通事故后果、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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