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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发动机屡修屡坏高速险酿事故 4S店售后涉嫌侮辱消费者

  • 中国网汽车
  • 2021-07-27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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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汽车7月27日 (记者 王忆东)近些年,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除了重视汽车质量外,其品牌的售后服务也越来越受到关注,毕竟车辆后期的维修保养,均与其售后服务密不可分。但如果作为一线豪华汽车品牌,其汽车质量和售后服务同时出现了问题,消费者又该如何面对呢?

  中国网汽车质量投诉平台(我要投诉:http://315.auto.china.com.cn/)日前接到一位奔驰车主投诉,称其不但车辆发动机屡次出现故障,4S店售后人员还曾对其家人进行无端侮辱。

 

  记者随即与该位投诉车主取得了联系,根据车主吴先生表示,自己的奔驰车(2019款A级180L)是2019年9月从辽宁省沈阳市利星行(沈阳)汽车有限公司购买的,2020年该车发动机就出现了漏油的情况,吴先生只得将车送至4S店维修,时间长达一个月。

  但据吴先生表示,该车发动机此后一直存在问题,“到今年4月份,这车发动机的问题已经很严重,剧烈抖动,加油不起,已经严重影响我的驾驶了!”因当时地处湖南,吴先生只能就近将车送至湖南鹏龙瑞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检修,“店里的维修人员说是飞轮出了问题,就花了几天时间给这车更换了飞轮。”

  但随后发生的事则让吴先生惊恐万分,该车居然在高速上熄火了……“车刚修完几天,在高速路上以120迈行驶时,就突然发生了熄火!后面跟的大货车,差点就发生了追尾事故!”但据4S店检测后告诉吴先生,该现象是偶然性的。

  结果,令吴先生没有想到的是,没过几天,该故障再次发生,同样也是在高速上。其危险系数可想而知。据吴先生回忆,仅在今年4月,该车先后就已四次被送进修理厂检修,期间两次在高速路上发生熄火故障。“这车太危险了!我已经不敢开了!”

  当车主返回沈阳后,立即将车再次送至购车的沈阳市利星行(沈阳)汽车有限公司,“4S店又检修了十来天,对方这次说是发动机电脑出现了问题。”但此时,吴先生已经不再相信4S店的判断了,他称,自己的车还未出三包有效期,希望得到相应的赔偿,但对方拒绝了车主的诉求。“我的车前前后后一共修了将近40天,4S店及厂家没有对此给予我任何赔偿!”吴先生激动地向记者表示:“4S店的理由是,高速熄火不算重大安全隐患!我想问那什么才算重大安全隐患?一定要车毁人亡才算吗?”

  更让车主吴先生恼火的是:该店售后人员还对自己的家人进行无端侮辱。“这是我不能接受的,奔驰品牌居然这么对待消费者,令我难以置信!”

  值得一提的是,据吴先生表示,“截至目前,奔驰对于我的车连维修方案都没有,就武断地让我修理发动机电脑,且还不确定能不能修好!我认为其涉嫌欺诈!他们前后解释都是矛盾的!”

  此外,吴先生告诉记者,目前自己已经不相信4S店给出的任何结论了,“我的车反复修了这么多次,都没有修好,我现在需要的是奔驰厂家给我一个明确的结论,到底我的车是什么问题,何时能够修好!”对此,吴先生也曾几次尝试联系奔驰厂家,但对方客服均表示会记录上报,但此后便无任何消息了。

  当记者询问目前该故障车的情况时,吴先生称:“自从今年4月27号之后,我就没敢碰过那辆车,一直停放在4S店里,目前还没有人能够处理解决。”

  针对吴先生的投诉问题,记者也查阅了相关规定,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第十九条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

  此外,该规定明确表示: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就此,记者也联系到了奔驰厂家客服,对方表示针对车主吴先生的投诉,厂家会积极协调4S店予以处理。中国网记者也将对此事保持持续关注,希望奔驰厂家能够尽快给车主吴先生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4S店方面也能够对于侮辱车主家人的行为给予诚挚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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