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上半年将继续发放汽车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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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市商务局发布《关于明确2023年1-6月汽车促消费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今年1-6月,我市继续发放汽车消费券,并对参与企业名单进行了更新。

为保持政策的延续性,汽车消费券领取流程参照2022年8-12月的流程执行,即消费者先买车,后通过云闪付APP抢券上传资料,审核通过,财政拨付后,发放至个人云闪付红包。

今年1-3月在2023年“惠享淄博”汽车消费季活动参与企业名单范围内,个人购买乘用车并落户为非营运车辆的用户,于4月份在云闪付APP抢汽车消费券资格券。今年4-6月在2023年“惠享淄博”汽车消费季活动参与企业名单范围内,个人购买乘用车并落户为非营运车辆的用户,于7月份在云闪付APP抢汽车消费券资格券,其他月份购车者,抢得汽车消费券资格券无效。新参与企业名单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如需更新将及时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目前尚未收到省厅下达我市的汽车消费券额度,因此今年1-6月份汽车消费券具体额度、抢券时间另行通知,补贴标准继续参照《关于印发<“惠享淄博”汽车消费季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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