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V4事故车内无人生还 气囊未爆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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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4日,一位黑龙江王姓消费者向中国汽车质量网投诉,其弟弟驾驶的2013款一汽丰田RAV4(2.0AT特享经典版)载着妻子和两个朋友沿绥安公路由西向东行驶青岗至望奎十五公里处发生

  2013年5月4日,一位黑龙江王姓消费者向中国汽车质量网投诉,其弟弟驾驶的2013款一汽丰田RAV4(2.0AT特享经典版)载着妻子和两个朋友沿绥安公路由西向东行驶青岗至望奎十五公里处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内4人全部遇难。

  事后,望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据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3月8日11时40分驾驶员驾驶的丰田牌RAV4汽车自西向东行至事故地点处,在超越前方同方向车辆时,车辆发生侧滑后驶入道路左侧,与相对方向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当场造成驾驶人及乘客3人死亡,车辆损坏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交警的认定,驾驶员驾驶的RAV4在冰雪路面上超速行驶,在超越前方同方向车辆时,由于采取措施不当,致使车辆发生侧滑后驶入道路左侧,是形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而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冰雪路面上超速行驶,上路前未对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是形成此事故的次要原因。

  黑龙江骏博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出据的鉴定书还表明,事故发生时RAV4的时速为58km/h,牵引车的时速为55km/h,因为当时路面有积雪,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两车均属超速行驶。

  从车主家属的反映来看,他们承认在此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但让他们不解的是为何在这样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RAV4上的气囊、VSC(车身电子稳定系统)没有能够挽救驾乘人员的生命。

  编辑注意到,事故中的RAV4 2.0AT特享经典版车型配备了驾驶位安全气囊、副驾驶位安全气囊和前排侧安全气囊,但事故照片显示这些气囊无一弹出。就此,气囊何时弹出,气囊的弹出与车辆的损毁程度有多大关系再次被提及。编辑也就此问题采访了相关专家。

  从事汽车研究多年的王凯明认为,厂家总是热衷于宣传气囊的数量,但气囊应该在什么时候打开才是关键,因为限值太低会导致车内人员被误伤,限值高了又会起不到保护作用。“目前的情况是,对于气囊的打开条件,各厂家设定的限值并不相同,而且都没有公开,也没有一个公认的标准。”王凯明坦言,这也正是汽车事故中当事人与厂家争议的焦点。

  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张金换教授在接受《品质汽车》采访时,则从技术的角度进行了解释:“客观来说,车辆的损毁程度并不是衡量气囊该不该爆出的惟一标准,因为引爆气囊传感器的辐射范围是有角度限制的,比如一辆轿车和货车追尾,一般情况下轿车会损坏严重,但气囊基本不会爆出来。”张教授还举例说:“有些企业规定撞击要在车辆正前方左右大约60°之间的位置,并且汽车与撞击物之间的相对速度高于30km/h甚至50km/h,这时安全气囊才可能打开。注意是有可能打开。如果车辆撞击时碰撞的位置不对,或者撞击时由于撞击物材质的问题,没有能够触发安装在气囊内部的加速度传感器,那么安全气囊就不会打开。”

  从技术的角度看,安全气囊的打开确实需要一定的条件,但车毁人亡出现时,死者家属又怎能听得进去这些技术指标呢?消费者是产品的最终使用者,也是技术方面的弱势群体。从该起RAV4事故来看,虽然家属与经销商进行了沟通,经销商也代表厂家给予了答复,但答复仅停留在口头上的“车并不存在技术问题”,没有出具鉴定报告。

  在向张教授的咨询中,她也认为在安全气囊技术相对成熟的今天,并不排除生产环节上对气囊质量控制的不一致性,而且在气囊匹配问题方面,有可能存在企业为了节省匹配资金,减少试验车辆的情况。在强制标准暂时未出台之时,厂家应该增加试验车辆的数量、增加相关部件和传感器的测试次数,更应该在事故发生时给消费者一个能说服他们的理由,而不是用“碰撞角度不对、不存在技术问题、碰撞力度不对”等理由搪塞消费者。

  中国汽车质量网注意到,汽车生产企业因为安全气囊问题召回产品的例子屡见不鲜,最新的一个案例是宝马因为发生碰撞事故时安全气囊无法正常打开等原因,在全球召回22万辆宝马3系轿车。

  当然,对于消费者来说,绝不能将安全气囊视为万能。安全气囊(SRS/Air Bag)的中文直译是“辅助可充气约束系统”,它只是安全带的补充安全配件,二者配合的有效保护率为65%,仅寄希望于安全气囊,有效保护率将下降至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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