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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全市居住区推广"统建统服"充电服务模式

6月7日消息,为进一步提升居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能力,切实解决居民"充电难"问题。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于近日印发关于《北京市居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统建统服"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明确利用两年时间,打造一批"统一选址原则、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服务标准"的"统建统服"充电服务试点,为居住区新能源汽车用户提供"三个5"(找桩距离不大于500米、服务费不高于0.5元、排队时间不长于5分钟)的用户体验,形成"四个创新"(智慧选址、价格优惠、预约即得、安全提示)的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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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官网截图

具体来看,该《方案》的分阶段目标如下:

一、探索阶段(2023年5月-2023年8月):在全市范围内新建或改扩建不少于15个"统建统服"充电服务试点。

二、推广阶段(2023年9月-2024年5月):根据试点经验,在全市居住区推广"统建统服"充电服务模式。

《方案》表示,要加强统筹谋划,精选试点场景,包括聚焦有车无停车位、无私人充电桩的新能源汽车用户充电需求,鼓励优先选取既有居住区中"私人自用桩随车配建比不足40%、500米范围内公共充电桩数量不足"的区域为首批示范场景。

应拓展供给场所,对于产权主体不明确的拟建场所,由区城市管理部门会同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街道(乡镇),结合本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分区规划,进一步明确拟建场所土地性质和规划用途,稳定规划条件,并报请市城市管理委研究。可在居住区500米范围内的公建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含P+R停车场)及居住区内公共场所建设公共充电设施;鼓励在边角空地、底商门前、路侧公共停车场、加油站等公共场所建设充电设施并向社会开放。

同时,《方案》还提出,鼓励试点项目服务商与居住区内有车无停车位、无私人充电桩的居民签订惠民充电服务协议,承诺按照不高于0.5元/kW·h的标准收取充电服务费,根据居民需求灵活制定充电优惠套餐。对于其他用户,试点项目服务商可按市场标准收取服务费。

对于如何提升服务效率,《方案》表示,鼓励试点项目服务商通过线上居民预约、线下秩序维护、分区组织管理、定期巡检维修等多手段相结合的方式,为签订协议用户提供充电排队不长于5分钟的服务体验。

一是可设置用户预约通道,为用户提供实时精准的充电桩充电信息,引导居民形成预约充电习惯;二是加强线下充电秩序管理,鼓励加装智能地锁、车位摄像头等智能管理设备,及时对占位等问题进行疏导;三是倡导进行分区组织管理,在充电场站施划居民充电预约专区与社会充电专区;四是定期开展巡检维修工作,确保充电设施稳定运行。

除此之外,《方案》强调,要推动有序充电,鼓励试点项目服务商建设具备充电时序控制与调峰功能的智能充电基础设施,在满足充电需求的前提下,实现削峰填谷,降低用电峰谷差,提升设备利用率,支撑有序充电。